以上講的是「身」業;身的三善業,是不殺、不盜、不淫。而「語」業有四:即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綺語、不惡口。
「不妄語」,即不欺騙人;「不兩舌」,是不搬弄是非,鬥亂兩頭。搬弄是非的人,唯恐天下不亂,幸災樂禍。這種人,往往嫉妒心強,見不得別人好,恣意破壞他人的好事,製造爭端,以便隔岸觀火,在旁邊看熱鬧。所以這種人,是社會的禍害,治安的亂源,死後要墮拔舌地獄、或舌耕地獄受苦。「不綺語」,綺語就是花言巧語,常常口出穢語、不淨之言,迷亂世人。「不惡口」,惡口即是粗口罵人;有時惡語罵人,更甚用刀傷人。俗話說:「利刀割體痕易合,惡語傷人恨難平。」有時,出於一時氣噴,打個架,發洩一下,事過境遷,氣消了,還是好朋友,所謂「不打不相識」。但出口罵人,以惡語傷人,則無法讓人忍受,尤其是「士死可殺不可辱」古代那種士大夫的觀念,根深蒂固;一句惡語,可能種下了深仇大恨,讓人難以平息,甚至成為日後滅家亡身的禍害。所以,有人說:「君子絕交不出惡言」。我們要注意自己的風度與品格。
身口意三業中,「口業」有四過,是最難持的。尤其在現今的社會中,道德淪喪,世風敗壞,多數人不受禮教的約束,為所欲為,動不動就罵人、動粗,口出穢言、綺語,讓人覺得沒有文化水平。在這種環境成長生活的人,世道人心怎麼不亂?乃至於社會、國家,世界,如何能避免紛爭與戰事的發生?!
「意」業,講的是「不貪」、「不瞋」、「不癡」。佛法開示我們,貪、瞋、痴是「三毒」,是眾生煩惱的根源。人之所以有煩惱,皆因貪嗔癡而有。有貪,則心無厭足,所謂「欲壑難填」。沒有的時候,心想只要有了,就可以了;一旦有了,還想更多,且多多益善。當貧窮的時候,渴望得到財富,心想三餐能夠溫飽,一家人有得住、有得穿,就心滿意足了。可是真的實現了,當衣食豐裕了,就開始挑剔、講究,想要吃好的、穿好的;真的到了那個時候,一切都有了,又想到了「名」,希望能夠名利雙收。當名利也都有了,滿足了嗎?還是不滿足,又開始渴望擁有權力,希望能夠呼風喚雨,號令大眾,事事都可以在自己的掌握之中,任我擺佈。所以,慾望是沒有止境的,俗話說:「人心不足,蛇吞象」。
所以說,人若不知足,雖富有天下,權力達到了巔峰,內心仍然貧瘠,覺得空虛,且隨時擔憂,會被人從權力的高峰上拉下來。所以,這念心依然忐忑不安。
由是可知,禍害的根源,就是「貪」。貪不著時,心中就起了嗔恚。於是,想盡辦法,甚至用盡手段,想去得到它,因而造作了許多不善的業,這就是「愚癡」,所謂欲令智昏。所以,貪是萬惡之首,煩惱的根本。
古人說「少欲者知足」。若能不貪,就富足了。因為少欲者,生活簡單、樸實,能淡泊名利、清心寡欲。一個生活恬淡的人,即能與世無爭、與人無求,生活得自在快樂;不貪的人,則知足常樂。若凡事與人無爭、與世無求,又何來的嗔恚之心?須知,不瞋,即是慈悲;不貪,就沒有願求,心常在正定之中,如如不動,如此就不會受到外塵境緣的誘惑,因而愚癡造作,這就是智慧。
所以,修行要從十善業開始著手。依照十善業的標準,修正我們對於一切人事物的觀念與做法,奠定人天福德的基礎。有了這個基礎,才能進一步談佛法的修行。
「二者、受持三皈,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。」
三福中的第二福,講的是出世間的二乘法;換句話說,第一福所修的是人天福報。如果,能夠做到第一福所說的「孝敬慈善」,則來世的果報,將在人、天兩道享有大福報,不會墮入三惡道中受苦。能修善業,得人身,才有機會修出世間無漏了生脫死的大法。
「受持三皈」。「受」是接受,「持」是依教奉行,「皈」是回頭、依靠的意思。而「三」指的是佛、法、僧三寶。受持三皈的意思,就是學佛之後,想要認識佛法,得佛法的真實利益,就要皈依三寶,拜佛為老師,從此依止佛的教誨,聽佛的話,才能斷煩惱、出三界、了生死,得自在解脫。
三皈五戒,是佛法修學的總綱領。無論大小乘佛法,顯教或者是密教,都不離這個修行的原則。五戒,是「根本戒」。而五戒的基礎是三皈。如果沒有三皈的基礎,就沒有五戒、比丘(尼)戒,及菩薩戒等一切的戒律。所以,三皈是佛法修學的基礎工程。
什麼是三皈?三皈,是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。可是談到佛法僧,就會聯想到彩繪或泥塑木雕的佛像、三藏經典,以及出家人。
一般人以為皈依三寶,就是皈依已經涅槃的佛,如釋迦牟尼佛,或是彩繪泥塑,以及丁蘭刻木的佛像,或是佛所說的經典,及落髮出家的法師。如果,我們如此聯想的話,那就曲解了佛法的真實義理,而偏向於心外求法了。
佛法是要我們向「自性」中求,所謂的「直指人心,見性成佛」。離開了現前這一念心,哪裡還有佛法可得?所以,六祖惠能大師說:「若向性中能自見,即是成佛菩提因」,又說:「不見自性外覓佛,起心即是大癡人」。由此可知,迷心外求,心外求法,即是外道。
我們談三皈依,講的是「自性」三皈,也就是六祖惠能大師所傳授的「無相三皈依」:「歸依佛,兩足尊;歸依法,離欲尊;皈依僧,眾中尊。」我們每天做完了佛事,或早晚課誦,都會唱誦三皈偈:「自皈依佛、自皈依法、自皈依僧」。
這裡所說的「自」,指的是「自性」;也就是要皈依於我們本有的「自性三寶」。而什麼是自性三寶?自性三寶,就是「覺、正、淨」;換句話說,「自性皈依佛」,就是皈依「覺」,要我們「覺而不迷」。
佛者,「覺」也,能覺了一切法,本來虛妄不實,無非是空花水月,海市唇樓。須知,世事變化,剎那不住,猶如曇花一現,轉眼即空,哪有一法是真實的?!能夠明了這種事實的真相,而能放下一切的分別、執著,而無妄想,就能了脫生死的煩惱,得自在無礙的境界。能明白這種「能知能覺」,即是人人自性本有的德能;這種德能,同時具足了無量的壽命、神通、道力、智慧與德相,是福慧圓滿的。能徹證這個道理的人,稱之為「兩足尊」。
所以,皈依佛的目的,就是要佛弟子,能深切地覺悟「諸法空相」的道理;一切相,都是緣起的幻相,了不可得,所以不要去分別、執著。當一切境緣現前時,必須提起觀照,不為所動,做到不忮、不求、不棄,也不離;換句話說,就是要我們能「隨緣而作」,以平常心來對待一切的人事物;好就好過,難就難過。逆境惡緣現前時,能明因識果,逆來順受,知道一切的現象,皆是果報,所以要「歡喜受」、「情願還」,不生嗔恚、怨恨的心。如此,就能隨緣消業,自在無惱。
法者「正」也,也就是正知正見。佛經所闡述的都是宇宙人生的真理,事實的真相。若依佛的法教,而能確實奉行,就能遠離迷邪染、貪嗔癡等惡業。所以,皈依法,就是「皈依自性正」。
「自性歸依法」,就是念念無邪見,能「正而不邪」。什麼是邪見?邪見就是貪嗔癡慢疑,名聞利養,是非人我,自私自利的念頭。如果心中清淨無染,不為外塵五欲所動,知道一切的現相,皆是緣生之法,當體即空,了不可得。那麼,在一切人事物的境緣當中,例如待人接物,迎賓送客,進退應對,自然不起貪著,不會有貢高我慢、憍誑、諂曲,不善等心。能如是一念不生,名為「離欲尊」。
「皈依僧」者。僧者,「淨」也;指的是身口意三業,清淨無染,不造作諸業的人。這種人,內心清淨無染,是眾人團體中,最尊貴的,所以稱為「眾中尊」
皈依僧,講的是「自性歸依僧」,就是要我們的這一念心,「淨而無染」,保持三業的清淨,不要受到外塵境緣的染污,而迷失了本性。這裡強調的是「自性」不染著,是說我們真如本性之中,決定沒有塵勞愛欲。因為自性清淨心中,本來無一物。外塵境緣的是非人我、七情五欲,都是自性隨緣而生的。如果能一念覺悟,了知一切法,本來不生不滅、清淨無染,只因我們一念迷失了本性,而產生幻妄之相;而這些幻妄之相,都是「因果報應」的現象。能明白這個道理,就能泰然處之,怡然自得了。那麼,當觸目遇境時,即能不迎、不拒,心無增減,常在正定之中,自在安樂。
每當見到出家人時,就要提醒自己,必須認清事實的真相,保持這一念心的清淨無染,不取於相,如如不動,不要被外境五塵的境界所迷惑了;能保持現前這一念心的清清淨淨,就是「自性皈依僧」的意義。
僧,除了「清淨」的意思之外,還有「和合」的含義。而和合有「事和」與「理和」兩重的含義。所謂「理和」,即是理念一致的人,彼此志同道合,能相聚一堂,共修「無為」之法,求菩提覺道;換句話說,理念不一致的人,往往話不投機,相對無語,覺得無聊,就不會聚在一起。所以,古人說:「道不同,不相為謀」。
除了理和之外,還有「事和」。事和,指的是「六和敬」。六和敬,即「見和同解、戒和同修、身和同住、口和無爭、意和同悅、利和同均」。六和敬,可以說是做人處世,待人接物之道,也就是我們立身處世的標準。無論在家庭,或在社會、團體之中,若能謹守六和敬的原則,則家庭必定興旺,團體也必能一團和氣、欣欣向榮,所謂的「家和萬事興」。在社會上做生意,能遵守六和敬,則能和氣生財;若在寺院僧團之中,能以六和敬修行,則道業必定興盛。所以,六和敬是世出世間,立身處世、待人接物,使個人或者是家庭、社會、國家,能夠達到和諧、安康,乃致世界和平的不二之法。
所以,講三皈,必須更正一般人錯誤的觀念。皈依,不是皈依「形相三寶」,或者是「住持三寶」。形相三寶與住持三寶,只是藉以用來提醒世人,當我們見到「佛法僧」的形相時,即能立刻提起觀照,洗除心垢,能夠反省回頭,自己的心行,是否符合「覺正淨」的一種表徵而已。
能使自己的言行舉止,與思想觀念,純淨而無染,念念為眾生,不忍眾生苦,時時為佛法,希望佛法能夠久住世間,不忍聖教衰。僅此一念真誠之心,達到「無私無我」,即能與佛、法、僧,感應道交,那才是真正的受持三皈。所以,「住持」與「形相」三寶的功能,在於提醒我們世人,時時能返觀覺照,提起正念,不要被外塵的境緣所污染與迷惑,因而隨著境界相的美醜、好壞,起惑造業了!
由是可知,皈依三寶,是皈依我們的「自性三寶」;也就是要我們佛弟子,能自性皈依「覺、正、淨」,能夠做到「覺而不迷、正而不邪、淨而不染」,遠離世間的名聞利養、聲色貨利等五欲六塵,這些是非人我的牽纏,保持我們現前這一念心的清淨、平等、慈悲、正覺。有如此的認知,認真地去做,那才是自性三皈的真正意義。
住持三寶,只是一種形相。雖說是一種形相,但形相有形相的功能與作用。佛已經滅度涅槃了,不在世間。而他老人家所說的經典遺教,仍留在世間,教化世人。後人為了感念、緬懷這位聖人,教化的恩澤,能幫助世人,了脫生死的煩惱,因而塑造佛的形像,來紀念他、追悼他。故而,我們對佛法僧三寶,需特別的恭敬供養,以感念佛陀世尊,那種教化世人,破迷開悟、離苦得樂,了脫生死,轉凡成聖的大恩大德。
由此可知,住持三寶的功德,能常常提示我們「三自歸」;也就是每當我們見到佛、法、僧的形相時,就能馬上返觀覺照,回頭反省自己,身為一個佛弟子,是否在心行上,符合佛的教誨?
我們須知,世人無始劫來,煩惱習氣深重,常為外境的五欲六塵所迷惑,忘失了自己,因而起惑造業。此時此刻,誰能在我們充滿了邪思邪見、聲色貨利的當下,提醒我們,免於沉淪,返璞歸真呢?那就是我們所依止的住持三寶。所以,供養三寶,即是報答三寶的恩德。
許多人不了解,供養禮拜的意義,以為禮拜供養,就能得佛力的庇佑;也有人認為,供養禮拜佛菩薩的相,是崇拜偶像。這些都是錯誤的觀念,不明白佛法教化的真實意義。供養禮拜佛菩薩,含有多重意義的存在:
一、見賢思齊:佛是人天的導師,世出世間的聖人,他能化導九法界一切的眾生,了生脫死,得自在無礙。我們禮拜的目的,是為了感佛恩,進而向佛學習。
二、不忘本:誠如古德所說的「報始還本」。中國人注重禮節,感念先人對我們的恩德。所以,我們都會追悼祖先,所謂「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」。佛陀世尊,是先知先覺,是一位偉大的覺者。故而,我們敬重他、追悼他;在緬懷的同時,更提醒我們做人,要懂得孝親尊師,這是不忘本,也就是「報始還本」的意思。
三、藉他顯自:世人我執很重,自識很高,總覺得自己是對的,別人是錯的,認為自己很了不起,別人都不如自己。所以,供養禮拜的目的,就是藉著禮拜他佛,學習謙卑,來克服貢高我慢的心,以開顯自性的天真佛性。
每當見到出家人,就要觀照自己,要保持我們的身心清淨,不要被外塵境緣所污染,或者看到經典,就要聯想到自己的行為言語,要正而不邪。所以,形相三寶的功能,在提示迷惑顛倒的世人,不忘「覺正淨」。這是佛法修學的三大綱領。
住持三寶的功德很大,沒有住持三寶,佛法在這世間就會滅絕。佛法之所以能夠住世、傳承,綿延不斷,全依賴住持三寶的功德。故供養三寶,即是「請佛住世」,「請轉法輪」,也就是建立世間佛陀的教育。使這個偉大的佛陀教育,能在世間普遍地推廣,真正地能做到廣度眾生,達到社會和諧、世界和平的宗旨。
明白了三皈的意義,那麼就能明了皈依的儀式,那只是法師為大家做一個證明而已,而不是皈依法師。可惜的是,許多的佛教徒,不明白這個道理,以為皈依僧,就是皈依某某法師。所以,皈依時,東挑西撿,想要選一個有名望的法師,作為自己的師父。至於,自己修行好不好,根本不在意;與人閒聊時,至少把師父抬出來,不能輸人,多少也能沾一點師父的光。
類似這種觀念,就是邪知邪見,不是佛的真實弟子。學佛的目的,是「返邪歸正」,求的是「正知正見」。我們皈依,是皈依我們的「自性」三寶——「覺、正、淨」,而不是要我們繼續地「迷、邪、染」,糊塗下去。法師,只是代表僧團,為我們做一個見證,然後把佛法教學的方針、修學的綱領,傳授給求授皈依的人。皈依之後,即是正式的三寶弟子,而不是某某法師的弟子。
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,以為皈依僧,即是皈依某某法師;試想,法師有了信徒之後,無形中就自立門牆,樹立了黨派。有時,為了個人的利益,還相互拉攏信眾,不准自己的弟子跑道場。如此,就破壞了僧團間的和諧、互信與互助,因而造作了無間的罪業。
不皈依還好,一旦歸了依,觀念不清楚,知見不正確,結果學佛不成,反墮落,那就太冤枉了!所以,尋求善知識很重要,稍不留意,則求昇反墜,所謂:「懵懂傳懵懂,一傳兩不懂,師父墮地獄,徒弟往裡拱。」眾生一向隨境生心,望風披靡,沒有定向,因而苦海漂流。無依無止,不曉得何處才是歸寧之處。六祖說:「自性不歸,無有歸處」。皈依,即是皈依三寶,使我們身有所歸,心有所依。從今以後,若以三寶為師,發菩提心,則三界可出,佛果可期!
「具足眾戒,不犯威儀」。佛法的戒律很多,可以說多如牛毛。諸如出家戒中的沙彌戒、比丘戒、比丘尼戒,出家菩薩戒,或者在家居士所持的三皈五戒,以及在家菩薩戒等,不一而足。
在諸多的戒律中,不要說是持戒,即便想要弄清楚,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所以,佛門的四眾弟子,無論在家、出家的弟子,雖然受了戒,但能夠真正明白,而能如理如法修持的,卻不多見。故淨土宗的祖師,蕅益大師說,佛教自宋朝以來,已經沒有真正的比丘。雖然說,出家人受了具足戒,但能如法受持的卻是鳳毛麟角。如果說,沒有了戒體(即清淨心),如何傳戒?縱然傳戒,又何來的真正的比丘呢?即便受了比丘戒,也是名字位的比丘,有名而無實。
蕅益大師,明白這個道理,不敢以比丘自居,毅然地退了比丘戒,自稱「菩薩戒沙彌」。蕅益大師的學生,誠實,見自己的師父,尚且不敢以比丘自稱,且自謙為「菩薩戒沙彌」,他更不敢以比丘自許,也不敢望其項背,也退了比丘戒,而自稱「菩薩戒優婆塞」。
民國初年的印光大師,他老人家也明白戒律的重要與難持。若不能將戒律,講清楚、說明白,而隨便為人傳戒,則失去傳戒的意義。不受戒還好,若受了戒,不能持戒,反而讓人罪上加罪,豈非造作。有鑑於此,印祖一生,不為人傳戒,以免誤人誤己!
身為佛弟子的我們,既然學了佛,當然要持戒,而且必須「以戒為師」。但在正式受戒之前,要懂得戒律「開遮持犯」的原理原則。了解了之後,若自認為心裡已經準備好了,可以受持,再去受戒,那麼造作的機會,就相對地減少。如此,好好地認真受持下去,才有無量恒沙的功德。否則,隨隨便便地聽人受戒,就認為很有功德,也不明白戒律、戒相的內容是什麼,並衡量眼前的條件下,自己是否有能力去受持?若草率地隨人受戒,就很容易破戒造作。結果,欲昇反墮,豈不冤枉!
戒律的基礎,就是「三皈」。若沒有三皈「覺正淨」的認知,就沒有戒律的落實。而戒律的「體」,是清淨心;清淨心是吾人個個本具的德能,不是從外面學來的,也不是老師教授得到的。若修學戒律,不明白戒之體,是清淨心,那即是本末倒置。即便戒律、戒法背誦地再多、再熟,還是無濟於事,與持戒沒有關係。因為,這一念心不清淨,則起心動念,身口二業,就會跟著造作。所以,佛法講的是心法。如果,明白了諸法實相的道理,就不會心隨境轉,起惑造業了!
佛法的修學,在於「修心」,無非要人能「明」心、「淨」心。而明心淨心,必須以「持戒」為功。因為「戒是無上菩提本」。若離開了戒律,則佛法即無以教化世人斷惡修善。所以,戒律是我們生活的規範。然而,生活的規範,是因時、因地而有不同;也就是說,生活上的規範,是隨著時空的遷流,例如隨著國情、風俗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約定。所以,戒律是活的,不是死的。學佛要活活潑潑,必須要悟理,才能達事,不是一成不變、死死板板的。學佛,如果不懂得融通,即表示悟理不明。結果,學佛不成,反而成了佛呆子,受人詬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