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行的目的,是訓練我們能隨境而不生心,不要被物所轉了;相反地,要能轉境才行,經云:「若能轉境,則同如來」。對於眼前的善惡境緣,要懂得好好利用,發揮它的功能,不要被境界所奴役了。譬如,有的人喜歡車子,把車當寶貝一樣看待,甚至比人看得還重要,稍微磕碰了一下,就心疼個半天,這就是心被物所「奴役」了。又如,我們知道,杯子是用來喝水的,衣服是保暖蔽體的,就不要被它們所轉了;也就是說,既然杯子是用來喝水的,那麼又何必在乎它的形狀、材質的好壞,因而產生了愛惡憂喜的煩惱呢?衣服的功能,是蔽體保暖的,也就不必執著它的款式、質料、顏色與品牌的分別。有了這些分別、執著,即嚴重的著了物相,也就是「為物所轉」,為它利用了。若為物所轉、所用,即生煩惱。
《金剛經》說: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,就是教導世人,不要被物所轉、被境界所牽動;於一切境緣中,要「無所住」,不要被境界相給迷惑了。正當起念的時候,不見有念可起;起念之後,有如鳥過長空,船過水無痕,所謂「念當起處須看破,事未至時莫妄生」。我們要了解,「有念即是妄」,因為念頭是剎那不住,生滅無常的。誠如前面所說的,做事時,儘管認真地做,但這一念心,要無所住,沒有患得患失的念頭。事情做成了,不沾沾自喜,因為這是自己本分該做的事,沒有什麼值得驕傲的;失敗了,也不必懊惱,因為我已盡心盡力了,對得起自己。剩下所要做的,只需好好地反省檢討,找出失敗的原因,再接再厲,爭取下次的重新出發。做事如果能做到「行所當行,行過便休」,則心中自然坦蕩,清淨無染,這就是「轉處實能幽」。
至於「隨緣認得性,無喜亦無憂」,這二句是說,如果我們能深入理解,外塵境界的事實真相,則一切都能坦然,而怡然自得了。這裡所說的「性」,指的就是佛性,講的是自性的「真如」本體。性,是清淨寂滅、不增不減、不垢不淨、不來也不去的,祂是遍法界虛空界,無所不在,無時不在的;宇宙一切的萬象,都是祂的妙用。
迷惑顛倒的人,隨緣應物時,即生起無邊的煩惱。譬如說,一個懷才不遇的人,內心不平,心有怨氣,那麼表現在外的,就是嫉世憤俗,怨天尤人;與人相處,即格格不入,則最後的情況,是愈來愈糟,終日鬱鬱寡歡,生活在煩惱痛苦之中,不能自拔。如果,能明白眼前的逆境惡緣,都是自己因緣業力所感得的一種果報,是自己過去生中,福報修得不夠,沒有與人廣結善緣,才導致今天的結果,所以不必怨天尤人,繼續造業。若能明因識果,堅定覺性,而隨緣順受,就能消除舊業而怡然自得,無所掛礙了。
我們想要改變命運,只有多修善布施,與人廣結善緣,凡事盡心盡力地工作,發揮自己的才能,任勞任怨,不爭功、不諉過,如佛門中所說的:「將功德歸於三寶,好事留給別人,壞事自己檢討」。若能如此,就能獲得大眾一致的認同;惡盡福崇,即能改變自己的命運。
我們若能了解,「性」是清淨無染的,一切事物,都是性的作用;也就是我們自己「心識」的作用,一切都是虛妄不實的。當隨緣應物的時候,明白眼前的境界相,只能享用,卻不可佔有它,如果能於一切法「無所住」,才能得到真正的受用。
人生在世,對於一切的事物,只有使用權,沒有所有權;若能確實明白這一層道理,就得自在解脫,無憂無惱了。只有使用權,想用的時候,就用;不想用,就不用,將是多麼的自在無礙!就像住飯店一樣,一切所需的物品,都有專人為我們準備妥善,讓我們自由的享用;用完了,就走人,不必負責善後清潔打掃的工作,多麼的自在方便。這間旅店住膩了,就換一間旅店住住,也不必擔心房子的維護、買賣與搬家等繁瑣的事情,多麼的瀟灑!
可是,一旦有了所有權,心裡就有負擔,即有罣礙;擔心這個,害怕那個,患得患失的心,就生起來了,以致煩惱不堪。如果,我們隨緣遇事,在起作用的時候,能夠迴光返照,仔細地參究,「起妙用的是誰」?在這個時候,若能起微妙的觀照,真的能在「前念已斷,後念未生之前」,回過頭來看一看,這一念不生,又能了了分明的,不正是我們的「佛性」,那又是什麼?明白了這一念清淨,靈明覺知的,就是我們的佛性,隨緣起用時,不著一切相,即能逍遙自在,則大事畢矣!也就是說,當我們隨緣應物的時候,能念起而不隨,不隨境生心,明白諸法空相的道理,時時提起觀照,在事相上鍛煉,安住本位不動,那才能隨緣起種種的妙用,這就是「佛」。
如果,我們明白了什麼是「性」,知道「性」是清淨寂滅的體,只因一念妄動,隨緣而生起種種的幻相。這些相,剎那變化,哪來的真與假的分別,所以不必去分辨、執著,否則就會生起無邊的煩惱與痛苦。若能隨緣不變,境界現前了,知道是幻相,而不被境界所迷,心如如不動,又何來的喜悅與憂苦呢?!
佛法開示我們,一切相皆是「心現識變」的,而所現的相,無非是業因果報的一種法則。既然是「因果報應」的結果,都是自己造作的,就應該欣然接受,隨緣消業。如果能明因識果,任勞任怨,心懷坦蕩,就能隨緣任運,做到勝不驕,敗不餒,一切無愧于心;能大機大用,不喜也不憂,不取亦不捨,就能逍遙自在了。因為一切法,本來空寂,無所有,不可得,畢竟空。如果,妄計分別、執著,就是凡夫的妄想,煩惱苦厄的根本。能確實明白這一首偈的意義,而能照著去做,就能得大自在解脫、大受用!
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」,這裡的「行」,當作名詞用,讀「去」聲,是道行、功行的意思。而「深」,不是深淺的深,因為深是對淺而說的,深淺是「相對」的兩邊,是有限量、有邊際、有分別的。這裡所說的「深」,是超越相對的兩邊,甚深廣大,連深都不可得,因遍果滿,一切無礙。「行深」的意思,是說觀自在菩薩,道行甚深廣大,圓滿無礙。「般若波羅蜜多」,在講解經題時,已經介紹過了;簡單地說,觀自在菩薩,以度生本具的無上般若妙智,照破了無明,通達世出世間的一切法,能於一切法,圓融無礙,已達「人」、「法」兩空,了卻了分段與變異兩種生死,到達了涅槃寂靜的彼岸,得大自在解脫。故所證的是「深」般若,而非小乘聖者,只斷了分段生死,無明未除,仍有變異生死,還有細微的妄想存在,所證的只是「淺」般若。誠如《金剛經》所言:「一切賢聖者,皆以無為法而有所差別」,講的就是四聖法界的聖人,對於「無為法」所證悟程度上的差別;能徹證世出世間一切法,通達無礙,究竟圓滿者,即是佛。
「時,照見五蘊皆空」。談到此,古來的大德,對於佛經的詮釋,各有不同,都依自己的見解,作不同的說明。只要與「實相般若」相應,言之有物,即無所謂誰是、誰非,誰對、誰錯。六祖說得好,「法無四乘法,人心有等差」。讀經研教,往往各抒己見,淺人見淺,深人見深,何來的是非、對錯的問題,只有廣狹、淺深的看法不同。一切法,無非是佛的權說方便,旨在破除眾生的執著而已。真實法,非言語、文字所能表達,思想所能及的,正如故的所說的「若有言說,即非實義」。因為,佛法是「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」,是屬於自性自悟自證的事,唯所悟的理,有大小淺深的不同而已。
此處所說的「時」,指的不是時間,而是「時時刻刻,任何時,任何處」的意思。因為,時間只是迷時所產生的一種妄想、分別,並非真實存在的事實,否則時間的長短,為何因人情緒上的憂喜與苦樂的不同,而有不同的感受?例如,一個人在高興快樂的時候,總覺得時光飛逝,過得特別快,或當我們專注在某件事物上的時候,如讀書、寫字,或者看一齣精彩的戲劇,聽一場動人的演講時,時間是剎那即過,一、二個小時,不知不覺地就從我們的手指縫中流逝。當結束時,仍然意猶未盡,依依不捨。
相對地,我們在傷心難過的時候,就覺得時間過得特別地慢。尤其是,心靈上受到了折磨創傷的時候,更是度日如年;又好像初戀中的情人,才分別不一會兒的功夫,就如隔三秋之久,迫不及待地想要馬上見面。如果,我們參加一場很枯燥無聊的講習,即便只有一個小時,如坐針毯般地,覺得時間變得很長,不是一秒一秒地過,而是一小時一小時地過。由此可知,時間沒有自性,它是因人心情的好壞而決定長短的,故時間是因緣生法,也是幻有的。
既然了解,時間是緣生幻有的,所以經云:「三心不可得」。過去、未來與現在,都了不可得。古德說:「十世古今,始終不離當念」。三際的時間,其實就在我們自己一念之間而已。哪有什麼過去、未來與現在!這些都是我們凡夫,迷時的妄想罷了。
佛經上說:什麼是過去、未來與現在,三世的時間?佛法定義時間的說法,非常的精闢,且分析入理。前一個念頭,消逝了,稱為「過去」;後一個念頭,尚未生起之時,稱為「未來」。就在前念滅,後念未生之際,中間這孤零零的一念,也就是「剎那際」,即是「現在」;但說現在,又成了過去。所以,哪裡來的三世的時間!
念頭的生滅,速度極快,快得無法想像,誠如彌勒菩薩所說的:「一彈指,三十二億百千念」,這與《楞嚴經》所說的,「當處出生。隨處滅盡」相應。既然,念頭的生滅,如此的快速,快到了幾乎是「生滅同時」,哪裡還有時間的存在呢?!所以,佛法開示世人,時間是凡夫一念不覺所生起的「妄覺」。人在定中之時,這一念心是清淨的,這時超越了時空的境地,可以回到過去,也可以進入未來,來去自如,出入無礙,遊戲神通。
昔日,天台宗的智者大師,讀《法華經》 ,當念到《藥王菩薩本事品》的時候,爾然入定,神識出竅,到了靈鷲山,看到靈山法會,儼然未散,釋迦牟尼佛,正在講《法華》。這說明了什麼?說明了,時間也是我們自性所生,不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實體,所以不可以執著時間的「相」。人在定中,就可以突破時空,出入自在。所以,佛經上說:「念劫圓融」,「一念即是一劫」,「一劫即是一念」,沒有差別!我們想想,沒有了時間,又何來的空間,因為時間與空間是相對存在的。時空打破了,就得自在了,就可來去無礙。
有些講經的大德,將「時」,與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」,連在一起念,念成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」,則此處的「行」,作名詞用,而非動詞。如果將「時」拆開,放在後句之首,念成「時照見五蘊皆空,度一切苦厄」,則四句話的意思為:觀自在菩薩,圓證性體,破了我執與法執,於一切法,自在無礙,了脫了分段變異生死,到達了涅槃的彼岸。時時刻刻,都能照見五蘊皆空,知一切法,無非自性妙用的顯現。所以,不受境遷,能善用一切物,而不為物所轉,起一切的妙用,得大自在解脫,何來的一切苦厄;一切的苦厄、煩惱與憂愁,皆是不明諸法實相的道理,認假為真,拼命地分別、執著,妄想得到,所產生的後遺症。這些都是作繭自縛,自尋煩惱,自作自受的結果。
若把「時」,放在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」,的句尾,則此處的「行」,就是「動詞」,而不是「名詞」,作「修行」解。這一句解釋為,觀自在菩薩,所修的是甚深的般若,而非二乘人及權教菩薩所修習的淺般若,只是「從假入空」,破了「我執」,證「無我法」,只明白身心世界,皆是四大五蘊假和之體,並非真實,不可執著。雖見到空,但不見「空而不可,不空而空;真空妙有,妙有真空」的境界,「法執」仍在,不了諸法實相的真諦,還執著有涅槃可證,有生死可厭。
觀自在菩薩,所修的是無上甚深的般若,能「從空入假」,破了「人」、「法」兩空,證一切「法無我」,不但見「空」,還見到「不空」,知道「真空即是妙有,妙有即是真空」,入「中道實相」的義理,是明心見性的大菩薩,能離一切相,修六度波羅蜜,倒駕慈航,乘願再來,垂形六道之中,隨緣度眾 ,藉事練心,自利利人,以悲心化導有緣,以智力而上求佛道,這就是所謂的「悲智雙運」,「上求下化」。
這裡所說的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」,的「時」字,解釋為「入此境界時」;也就是說,在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,證入此境界時,當下即能「照見五蘊皆空」。但有的人,卻解釋為「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之時,則可照見五蘊皆空」。言下之意,如果不行般若波羅蜜多之時,就不會照見五蘊皆空。於是,衍生了另一個問題:行深般若波羅蜜多的時間,有多長呢?也就是說,一個開悟見性證果的人,是否一見一切見,一證一切證?還是見性證悟,是「間接性」的;一時見,一時不見,或者說,上座的時候見,下了座,就不見。如果,見性證果,是屬於間斷性的,不是恆常不變的,那就不是真正的開悟見性。一旦徹悟,見到本來,則一見永見,無時不見,無處不見。自性真如,就在我們的作用當中,未曾離開,所謂的「六根門頭,放光動地」,都是「性」的起用;也就是,能徹底了悟法界虛空界,一切萬物萬相,無非都是「自性」的顯現,皆是「心性」的作用,即佛法所說的「唯心所現,唯識所變」,沒有一法不是自性所生。
既然是自性所生,無一法不知,也無一法不能。無論遇到任何的境界,都能對境無礙,不起心、不動念、不分別、不執著,於一切法無住,活潑空靈,又能大機大用,出入無礙。這就是佛經上所說的「楞嚴大定」,或說是般若、實相、一真、圓覺、法界、如來藏、涅槃等等,這些都是「異名而同義」。
入此境界,則能恆處菩提座而不動,又能隨緣赴感,現無量身去救度教化有緣的眾生。一旦修觀功行圓滿了,人法盡空,二死永亡,五住斷盡,得大自在解脫,即能「照見五蘊皆空,度一切苦厄」。
「照見」的「照」,是無上般若智慧之觀照。此「能照」之「智」,非凡夫肉眼所能觀察的能力,也非六識起用之妄照;「見」是真心朗照之「悟見」,而非意識思維之「妄見」。所以,照見是以般若智慧,去做微密的觀照,而非以主觀的情執去分別,故稱之為「照見」。離開了「情執」的分別,才能真正看清楚真相是什麼?所謂的「真相」,就是「諸法皆空」,無有一法可得,無有一法可立;一切相,都是「相有體空,事有理無」的一種現相,這就是諸法實相的真諦。
能照的「般若真智」是「空」,所照的「五蘊妄境」是緣起性空的現象,也是「空」;「能」照、「所」照,皆「空」,所以說「照見五蘊皆空」。何謂「五蘊」?五蘊,即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。「蘊」,有遮蓋、蘊藏的意思。五蘊,是我們煩惱的根本。妄想、分別、執著,皆由五蘊而起,以致障礙了我們自性清淨心,使之不能顯現,就像陰影一樣,覆蓋了我們智慧的光明,使我們本來的無上妙智大用,無法發揮,所以五蘊又稱為「五陰」。它是構成人生生命的五個要素。
五蘊法,基本上可分成二大類:
一、色法,指的是物質方面,世上的一切事物,都是色相;
二、心法,講的是心理與精神方面,包含了「受想行識」四蘊。雖然,將五蘊法分為兩大類——色、心二法,但是「色心不二」;心法即是色法,色法即是心法。因為,「心」者乃是我們對境所生的念頭和思想,而「思想」是客觀環境的反映,在佛經上稱之為「六塵緣影」,亦即根塵相對時,所引起的思想與念頭;也就是說,「心」本來是沒有的,它不能單獨存在。它之所以起作用,是因為一念不覺,受到了色法的污染,才生起種種的念頭。因此,「心」是六塵落謝的影子,簡稱為「集起為心」 。佛法說:「單因不生,獨緣不聚」,一切法,都是因緣生法,而緣生幻有;外塵的境緣,都是一念無明妄動,依外在的「緣」而產生種種的幻相。